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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兒投保建議和五個注意事項

新生兒的投保是父母為孩子未來提供安全保障的重要一環。在選擇保險時,應該仔細考慮各種因素,以確保所制定的保險計畫能夠有效地滿足家庭的需求。以下是為新生兒投保時需要注意的五個重要事項。


新生兒投保時機:愈早愈好


通常建議是媽媽懷孕時、小孩出生前 2~3 個月就可以與自己的顧問討論關於投保的計畫,畢竟一旦生產後許多事情就接踵而來、忙得不可開交。


再來是小孩出生 48 小時內,會進行國民健康署補助 21 項的「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」,等於是寶寶出生後的第一次健康檢查,而結果大約是 10 天內會出來。然而,有些家長擔心萬一因檢查結果有異常、投保保險遭拒,而拒絕進行篩檢。但其實金管會在 101 年就已函文保險公會,針對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新生兒篩檢項目之疾病,應排除等待期的規範。簡而言之,即使投保後、上述篩檢項目有異常,保險公司仍不能以此為由逕行拒保、或列為除外項目或拒絕理賠。


等待期:為了避免帶病投保,健康險通常會有等待期,也就是核保過後、必須等到這段期間過後發生的「疾病」才會理賠。醫療險通常是 30 日、癌症險和重大傷病險是 90 日,若是等待期間內發生的疾病,保險公司不會理賠,並無息退還所繳保險費(各家保險公司和商品規定不一,以保險單條款為準)。

因此,在報完戶口有了身份證字號和姓名後,建議把握出生後約 10 天內,趁著尚未有任何健康問題或病徵之前儘速完成投保。縱使錯過了出生後 10 天的黃金投保期,也建議於出生 6 個月內完成投保,才能有效應對小孩成長過程中可能面臨的醫療風險。


新生兒投保建議險種與保額


無論是成人或小孩,發生在人身上的意外或疾病風險進程,其實是差不多的,參考《什麼!?住了院、開了刀,怎麼保險理賠這麼少?》。比較不一樣的是因為小孩子相對沒有身後的責任(比如父母萬一離世需要留一筆錢照顧小孩),所以壽險通常是因應各家保險公司的投保規則才會特別需要規劃。至於保額部分,應評估家庭的生活水平、醫療開支等因素,以確保保險金額能夠應對各種可能的支出。


人身風險進程

另外規劃的重點包括以下:


一、定期險優先於終身險

許多父母會希望買一張終身險當作給小孩子的禮物,同時也覺得在小孩子還小時、買一張終身險的保費比較便宜。


首先是保險商品的設計是與時俱進的,此時此刻買的終身險可否應對 20 年後、子女成年後可能需要的醫療技術?可以問問看你的父母,他們過去買的終身醫療險種,是不是在現在有許多醫療技術費用是無法獲得理賠的?


再來,保險其實就是個統計的大數法則,年輕時保費相對便宜,是因為事故發生的機率本來就小,所以保費便宜是合理的。相較定期險逐年調整的自然費率,終身險把一輩子的風險保費集中在 20 年繳完,相對保費會比較高,而這可能會擠壓到可買的保額,造成萬一發生事情、理賠金額卻不夠。


另外是定期險只要選擇有「保證續保」即可,也不用擔心保障中斷的問題。相關觀念可參考《從太魯閣號事故中,認識保險的本質,以及如何買到對的保險》


二、保障優先於儲蓄

有些人希望從小為小孩開始儲備教育基金,而購買具儲蓄性質的保險種類。建議應該讓保險回歸它最厲害的保障性質,即不希望發生的事情用最少的錢、用小錢換取大保障。儲蓄投資可以更單純的用存款、或是其他累積性的投資工具。否則對一般家庭來說,很可能擠壓到用於保障的預算,卻存在覺得保費繳很多、保障應該足夠的錯覺。當然若是有逐年贈與、指定受益的需求與目的則另當別論。


三、新生兒投保規劃的險種

在二代健保體制下,目前醫療情境都是住院天數短、藥物耗材自費高,建議新生兒投保規劃的重點要包含以下:


  1. 實支實付醫療險:主要理賠「住院」、「手術」與「雜費」,雖然市場上實支實付的選項愈趨減少,而保險局也希望回歸損害填補,但對多數人來說,實支實付仍是相當必要的險種。

  2. 重大傷病一次金:像是好發於幼童的川崎氏症、自閉症、亞斯伯格症都屬於重大傷病範圍內,一旦罹患或因意外造成重大傷病(涵蓋300多項),申請相關證明,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一次性給付,得以彈性運用於治療、照顧小孩所致的薪資損失、短期看護,往來車費等等。

  3. 癌症一次金:常見於兒童的癌症如白血病(血癌)、惡性淋巴癌、腦瘤等,目前許多治療癌症方式,如免疫療法、標靶藥物、自費放療化療等,並不包含在傳統療程型的癌症險理賠範圍(須要有住院或手術等)。加上上述療程動輒幾十萬的開銷,必然成為家中的沈重負擔。因此一次給付型的防癌險會是較合適的選擇,在罹癌後會直接理賠一筆保險金,可以自由的運用於治療等支出(多數會依照癌症的輕、中、重度按比例給付)。

  4. 意外險(傷害醫療實支):小孩對世界是充滿好奇的,但也時常一不注意就發生意外,如擦挫傷、割傷、或是燒燙傷等。但是相關治療可能不須住院、且沒有門診手術,因此醫療實支實付並不會理賠。這時就須要透過意外險來補足治療所需的費用。

  5. 失能保障:萬一真的不幸因疾病或意外造成失能,對家庭來說是個長期的經濟與心理負擔,目前市面上失能保險商品選擇較有限,部分可選擇採用豁免的方式。


新生兒投保其他應注意事項

四、未滿十五歲之小孩子壽險有效額度為69萬

為防範父母為未成年子女購買高額壽險保單,卻故意致死之道德危險,依照保險法第107條規定,「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,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,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時始生效力。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,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。」


而自 2024 年開始,喪葬費的扣除金額,不論實際發生多少金額,一律都以 138 萬元計算(103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為123萬元),一半即為 69 萬。


五、父母是家庭的經濟支柱、更應檢視自身保障是否足夠

雖然此篇在介紹新生兒投保應注意事項,但其實當我們的角色從夫妻轉換成為父母,更應重新檢視自身保障是否足夠。另一方面,孩子的誕生為我們的生命帶來更豐富的經歷,但相對也是甜蜜的負荷。夫妻之間可能也因養育子女產生一些齟齬,因此建議定期檢視家庭財務,隨時間逐步討論、釐清雙方對子女教育的期待,與兩人財務共同打理方式。


結論:及早規劃、定期檢視


總的來說,為新生兒投保是一項需要謹慎考慮的重要決定。父母應該在規劃時全面考慮家庭的需求,確保所制定的保險計畫能夠提供足夠的保障。透過及早投保、規劃全方面的保險種類、檢視我們家庭的財務情況,相信能夠一起為我們家庭的新成員打造更堅固的家。


若您想進一步瞭解如何規劃新生兒保險、家庭成員保障是否足夠,並且運用保險對夠好的原則做好風險規劃,歡迎您預約諮詢,我將與您聯繫,將全生涯理財規劃的觀念和做法傳遞給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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